根据《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办法》,我院科级干部岗位实行考核聘任与竞聘上岗相结合,为了更好的落实这项工作,特制订本实施方法。
一、聘用原则
(一)德才兼备,任人唯贤的原则;
(二)群众公认,注重业绩的原则;
(三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,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聘期
科级干部聘期为三年。
三、任职条件、资格
(一)基本条件
1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坚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热爱教育事业。
2、作风民主,团结同志,勤政廉洁,顾全大局。
3、坚持原则,有较强的组织观念,同时有胜任工作的组织、领导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。
4、身体健康
5、具有国民高等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;后勤、保卫等特殊岗位可适当降低学历。
6、聘任副科级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正科级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
(二)任职资格、条件
1、副科级条件:
① 现任正、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干部;
② 大学本科毕业,获学士学位,来学院工作时间满三年,具备主持所在科室主要工作能力;
③ 研究生毕业,获硕士学位,来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,或在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,具备主持所在科室主要工作能力。
2、正科级条件:
① 现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;
② 在副科级干部岗位上任职满二年,具备主持所在科室全面工作能力;
③ 硕士研究生毕业,工作时间满三年,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,具备主持所在科室全面工作能力;
④ 竞聘专业性较强部门的科级岗位,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专业工作经历。
四、聘任程序、时间及办法
(一)报名:
1、报名范围: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均可报名;
2、报名时间及方法:
(1)5月7日下发《城建学院2014年科级干部竞聘实施办法》,公布拟聘任的科级岗位和限额、任职条件、推荐范围。
(2)5月7日—9日报名,由个人申报和基层单位所在部门群众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并填写分类报名(推荐)表,每个类别可选择两个岗位,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,报院人事处;
(3)5月12日学院人事处根据聘任条件,对申报人和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4)5月13日—5月14日申报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述职,(现任正、副科级职务人员,不涉及职务变动,同时2014年任职考核合格者,本次竞聘无需述职),经测评后报院长办公会。
(5)竞聘述职人员原则上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述职内容包括:①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理由;②今后工作的目标。
(二)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人选,经公示无疑义,正式聘任,聘任时间以学院发文为准。
(三)在聘任程序中实行亲属回避制。
五、要求
1、本次科级干部竞聘,是干部展示自我、提高素质的良好机遇。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,积极支持。
2、竞聘结束后,新任科级干部应在任职文件下达三日内到任,原任干部和新任干部须在任职文件下达一周内办理好工作交接。
3、严守工作纪律,加强监督,实行亲属回避制度。对教职工反应的问题应高度重视,坚决反对小团体主义和徇私舞弊行为。
六、其它
(一)落聘人员按新岗位兑现相应待遇;
(二)原学院相关文件与本办法有冲突的,以本办法为准;
七、附件
附件一:2014年各单位科级岗位核定表(新设)
附件二:2014年各单位科级岗位核定表(空岗)
附件三: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科级岗位报名(推荐)表(学工)
附件四: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科级岗位报名(推荐)表(行政管理)
附件五: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科级岗位报名(推荐)表(教学管理)
附件六:测评表
八、附则
本办法学院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