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2013年工作即将结束,学院决定自12月16日起开展本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考核范围
2013年1月1日前在编教职工。
二、 考核内容及等级
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。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级,其基本标准分别为:
(一)优秀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等;
(二)称职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;
(三)基本称职: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尚可,基本适应工作要求,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一般,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
(四)不称职: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工作责任心不强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不服从领导安排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等;
三、考核办法及程序
(一)各系(部)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报人事处备案,机关和教辅部门考核工作由行政负责人具体负责;
(二)由本人(含本单位、部门领导)向所在单位、部门提交书面材料,进行述职,全体教职工参与测评;
(三)单位(部门)教职工考核小组填写考核等级,组长或行政负责人签字;
(四)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本单位、本部门人数的20%;
(五)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学院人事处备案,考核结果作为聘任、岗位变动及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四、时间安排
12月17日—19日 各单位进行考核、民主测评
12月20日 上报考核结果,人事处进行整理汇总
五、其他
1、经学院同意批准休产假、尚在休假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;
2、未完成年度基本工作量,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。
3、请在FTP中下载考核用表。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核结果。
人事处
2013年12月16日